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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季防火保平安
(保卫 邱正山)春季是火灾事故多发,全国一些地方相继发生火灾。据统计,每年约有60%以上的火灾事故发生在冬、春季。针对严峻的火灾形势,公安部、天津市公安局、滨海大港工委分别召开春季防火百日专项整治活动会议,对春季防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。
结合日常消防安全管理,春季易造成火灾事故的主要条件和原因:
1、可燃物多:春季天气还较寒冷,燃料的储存和消耗较大,加上气候干燥,可燃物极易燃烧;
2、火源多:春季还属于日短夜长、气温较低,用火用电量增多,思想较为疏忽,防火措施稍有不利,就易造成火灾;
3、发现初火迟:由于天气还较寒冷,人们在户外活动较少,晚上休息得早。因此,初起火灾不能及时发现,极易造成火灾;
4、火势蔓延快:春季由于风大,可燃物比较干燥,起火后火借风势,风助火威,蔓延迅速,极易造成火烧连营,从而形成大面积火灾。
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,应做好如下消防安全防范工作:
1、要增强消防观念,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和商场防安全制度,自觉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;
2、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,并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;
3、严禁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商场,保管好打火机、火柴等引火物品;
4、严禁在商场内违章用火用电;
5、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内吸烟或动用明火;
6、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源、电线和违规使用电器设施设备;
7、爱护并管理好消防器材设施,严禁挪做它用和故意损坏。爱护消防标志,严禁覆盖和遮挡;
8、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或报警,配合有关人员进行扑救。
9、掌握必备的消防安全知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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